防灾科技学院
教师学期授课计划
( 20 -20 学年第 学期)
课程名称
专 业
班 级
主讲教师
助课教师
实验(实习)教师
教研室主任(签名) 年 月 日
院 长 (签名) 年 月 日
教务处 年 月 日
教师学期授课计划的填写说明
一、基本信息填写要求
1.课程名称:填写课程的完整名称,不可简写;
2.专 业:填写专业的完整名称;
3.班 级:填写任课班级的班号;
4.“本课程总学时数”是指完成该门课程需要的总学时,与专业人才培养计划和教学大纲保持一致;
5.“已授课时数”是指在本学期前已完成的授课时数;
6.“尚需授课时数”是指本学期教学总时数加上拟于本学期以后安排的剩余学时数;
7.“学期授课时数”中“教学周数”为教学任务书中的教学周数;
“教学总时数”=“教学周数”ד周学时数”
“教学总时数”=讲授+实验+习题课+复习课+课程设计+测验+机动+节假日占用
8.“剩余学时数”是指完成本学期教学学时后,按计划安排在以后完成的学时。
二、授课计划内容填写要求
1.“周序”应以校历上的周序为准,按实际情况填写发生教学活动所在的周;
2.“课序”应依次填写授课次序,一般应以两个学时为一个课次,填在教学周对应的栏内,如“1-2”“3-4”……顺序填写;
3.“授课章节与内容 需要时间”一般明细填写到节,如果节内的内容较多或很重要,可进一步明细到具体的授课内容;“需要时间”指以章或教学单元为单位,在每章或每单元后面填写需要的教学时间;
4.“作业布置计划”填写作业布置的具体题目或习题册上习题代号;
5.“教学形式”是指围绕教学内容,形成的师生之间相互作用的方式、结构和程序,一般包括“讲授”、“实验”、“案例教学”、“讨论”、“情境(模拟)教学”等;
6.“进度执行情况”是指实际完成授课任务的进度,一般填写“提前 学时”“滞后 学时”“正常”等,此项内容与教学工作手册的周记一致。
三、其它
1.授课计划是教师授课进程的基本安排,也是学校进行教学检查,评价教师课堂教学质量的重要依据之一。授课计划一般由教学经验丰富的教师制定,执行同一教学大纲的课程的教学计划必须相同。任课教师应在认真查阅课程教学大纲、教学任务书,分析教材和学生现状的基础上科学制订、认真填写、并经教研室主任和系部主任审查批准。
2.授课计划应按教务处统一制作的表格填写,如采用电子版打印稿,请到教务处网站下载。
3.本授课计划一式两份(可复印),一份由任课教师保存,另一份保存在系部,于学期末归入教师档案。
学期授课计划编制说明
教学大纲名称 版 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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基本教材名称 版 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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主要参考书 名称、版本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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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 课 程 总 学 时 数 |
已 授 课 时 数 |
尚 需 授 课 时 数 |
本 学 期 授 课 时 数 |
剩余学 时 |
教 学 周 数 |
周 学 时 数 |
教 学 总 时 数 |
其 中 |
讲授 |
实验 |
习题课 |
复 习课 |
课程设计 |
测验 |
机动 |
节假日占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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说 明 |
(应说明本学期授课时数与教学计划规定时数的增减情况;可说明在教学内容上的取舍安排;可说明教学形式上的改革设想等。) |
学期授课计划进程
周序 |
课序 |
授课章节与内容 需要时间 |
作业布置计划 |
教学形式 |
进度 执行情况 |
第 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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第 周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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