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关于做好 2026 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务处筹〔2026〕2 号)要求,经济管理学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政策依据
2025 级本科生按《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应大筹〔2025〕9 号)执行。
东院 2024 级本科生按《华北科技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19〕6 号)执行)。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经济管理学院成立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系主任和科长等组成,负责学院转专业各项工作,承担面试评委任务。
三、接受计划
表1经济管理学院(东院)接受计划
序号 |
专业 |
2024级计划接收转入人数 |
2025级计划接收转入人数 |
1 |
会计学 |
0 |
20 |
2 |
国际经济与贸易 |
12 |
17 |
3 |
电子商务 |
12 |
14 |
4 |
市场营销 |
7 |
16 |
5 |
工商管理 |
12 |
14 |
6 |
公共事业管理 |
8 |
0 |
7 |
供应链管理 |
8 |
20 |
表2经济管理学院(西院)接受计划
序号 |
专业 |
2025级计划接收转入人数 2025级接收转入人数 |
1 |
会计学 |
22 |
2 |
金融学 |
18 |
3 |
投资学 |
5 |
4 |
工商管理 |
11 |
四、接受条件
经济管理学院各专业对学生转出专业不做要求,但不接受有违法违纪处分未解除的学生。
注意事项:
1.经济管理类所有专业必修高等数学系列课程,没有高等数学基础的需要慎重考虑。
2.由于2024级会计学专业2025年已接受转入学生24名,达到转入上限学生人数,本学期不再接受。
五、考核内容及方式
经济管理学院对转入学生进行学业资格审查,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由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着重考核学生综合素质和关于转入专业的基础知识,没有高等数学成绩的学生现场加试高等数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学院各专业转入学生按照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各专业拟接收名额按顺序录取,但在校期间的所有课程平均成绩或专业面试成绩低于(不含)60分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成绩=在校期间的所有课程平均成绩×50%+专业面试成绩×50%。
学院考核结果报送教务处并同时在网站向学生公示。
六、考核时间
2026年3月开学第一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转出材料报送
根据学校规定,本着以学生为中心的原则,对各专业转出学生不作限制,但跨学科门类转出应慎重。转出学生应在2026年1月15日前将《转专业申请审批表》(A4纸正反面打印,不接收单面打印,不允许调整表格结构)和其他“申报材料”提交至经济管理学院教学管理科(东院田立军,西院刘晓莉)初审,初审通过统一汇总后将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
八、附则
本实施方案报教务处批准后生效,由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经济管理学院
2026年1月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