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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26年经济管理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实施方案

[日期:2026-01-08]   [字体: ]


根据《关于做好 2026 年学生转专业工作的通知》(教务处筹〔2026〕2 号)要求,经济管理学院结合自身实际情况,经学院研究,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政策依据

2025 级本科生按《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应大筹〔2025〕9 号)执行。

东院 2024 级本科生按《华北科技学院普通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试行)》(校教字〔2019〕6 号)执行)。

二、组织机构及其职责

经济管理学院成立学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由学院领导、系主任和科长等组成,负责学院转专业各项工作,承担面试评委任务。

三、接受计划

1经济管理学院(东院)接受计划

序号

专业

2024级计划接收转入人数

2025级计划接收转入人数

1

会计学

0

20

2

国际经济与贸易

12

17

3

电子商务

12

14

4

市场营销

7

16

5

工商管理

12

14

6

公共事业管理

8

0

7

供应链管理

8

20

2经济管理学院(西院)接受计划

序号

专业

2025级计划接收转入人数

2025级接收转入人数

1

会计学

22

2

金融学

18

3

投资学

5

4

工商管理

11

 

四、接受条件

经济管理学院各专业对学生转出专业不做要求,但不接受有违法违纪处分未解除的学生。

注意事项:

1.经济管理类所有专业必修高等数学系列课程,没有高等数学基础的需要慎重考虑。

2.由于2024级会计学专业2025年已接受转入学生24名,达到转入上限学生人数,本学期不再接受。

五、考核内容及方式

经济管理学院对转入学生进行学业资格审查,符合转入条件的学生参加学院组织的专业面试。

专业面试由学院本科生转专业工作领导小组具体负责,着重考核学生综合素质和关于转入专业的基础知识,没有高等数学成绩的学生现场加试高等数学,面试成绩满分为100分。

学院各专业转入学生按照综合考核成绩从高到低进行排序,根据各专业拟接收名额按顺序录取,但在校期间的所有课程平均成绩或专业面试成绩低于(不含)60分者不予录取。综合考核成绩=在校期间的所有课程平均成绩×50%+专业面试成绩×50%。

学院考核结果报送教务处并同时在网站向学生公示。

六、考核时间

2026年3月开学第一周(具体时间地点另行通知)

七、转出材料报送

根据学校规定,本着以学生为中心的原则,对各专业转出学生不作限制,但跨学科门类转出应慎重。转出学生应在2026年1月15日前将《转专业申请审批表》(A4纸正反面打印,不接收单面打印,不允许调整表格结构)和其他“申报材料”提交至经济管理学院教学管理科(东院田立军,西院刘晓莉)初审,初审通过统一汇总后将申报材料报送教务处。

八、附则

本实施方案报教务处批准后生效,由经济管理学院负责解释。

 

 

                             经济管理学院

2026年1月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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