根据《防灾科技学院本科生学籍管理规定(修订版)》(防科发教〔2017〕78号)和《防灾科技学院本科生转专业管理办法》(防科教〔2019〕32号)文件规定。经学生本人申请,转入学院通过对学生面试审核,拟同意张津阁等12名24级学生转到经济管理学院学习,现予以公示。
如对公式名单有异议,请于公示期内以电话、来访或书面形式向经济管理学院教务教学科(010-61593061)反映,以书面形式反映应署真实姓名。公示期为2025年3月3日至3月5日。
经济管理学院教务教学科
2025年3月3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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