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部门、各单位:
根据《关于开展首批三河市市管优秀专家申报推荐的通知》以及中共三河市委、三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河市市管优秀专家选拔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三发〔2020〕12号)(以下简称《管理办法》)文件精神,现将我校做好首批三河市市管优秀专家申报推荐工作的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申报推荐对象
在三河市各行业中业绩突出、成果显著,为全市经济社会发展做出突出贡献的优秀专家人才。
党政机关领导干部原则上不作为申报推荐对象。
二、申报推荐条件
基本条件: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能够认真贯彻执行党的路线、方针、政策;崇尚科学,勇于创新,遵纪守法,具有良好的职业道德,原则上年龄不超过60周岁(具有特殊突出贡献的,可适当放宽年龄限制)
具体条件:除满足基本条件外,还必须具备《管理办法》(附件1)中第三页第二章所列的各项具体条件之一,方可作为申报推荐对象。
三、申报推荐程序
1.个人申报。2021年5月10日前,请将纸质版材料及电子版材料提交至所属部门或单位。
纸质材料:均用A4纸打印,左侧燕尾夹侧夹报送。其中,材料3需自制封皮、目录。
材料1:按市管优秀专家申报推荐材料填报说明(附件2)填写《三河市市管优秀专家申报推荐登记表》(一式三份)(附件3)和《三河市市管优秀专家申报推荐汇总表》(附件4);
材料2:综合考察材料,内容包括个人简历、职业道德、政治表现、工作业绩、学术造诣、突出贡献等,内容要求具体详实、重点突出;
材料3:申报人员需提供个人身份证、小二寸免冠红底照片、学历学位证书、职称证书以及2016年1月以后取得的能够证明符合申报推荐具体条件的各类成果奖励、荣誉称号、论文专著等方面的证书或相关文件原件(查证后退还)和复印件(一式三份),复印件必须清晰规范。
电子版材料:以上所有材料的电子版报送。
2.各部门、各单位初审。所属部门(单位)确定推荐人选,出具书面推荐意见,并在本部门(单位)内公示3个工作日。公示无异议后,2021年5月14日17:00前,将书面推荐意见及个人提交的纸质版材料提交至明德楼302室,电子版材料发送至人事处邮箱rsc@cidp.edu.cn或钉钉发送至联系人。
3.学校复核、审议,研究确定推荐人选并按要求上报。
四、其他事项
请各部门高度重视此项工作,及时通知本部门工作人员进行申报。
联系人及联系方式:秦星月,010-61596247
附件:1.中共三河市委、三河市人民政府关于印发《三河市市管优秀专家选拔管理办法(试行)》的通知(三发〔2020〕12号)
2.市管优秀专家申报推荐材料填报说明
3.《三河市市管优秀专家申报推荐登记表》
4.《三河市市管优秀专家申报推荐汇总表》
防灾科技学院人事处
2021年4月27日